“我说蚂蜂,你不飞回自己的窝,来这儿干什么呀?”肚脐眼问。
“哎,别提了。我在大街上瞎逛,迷了路,找不到我的窝了。可你是谁呀?这是什么地方?”
“我是肚脐眼儿呀,是一个女孩儿的肚脐眼儿。”
“肚脐眼儿?你不是藏在衣服里面吗?怎么会露在外面呢?嗷,我明白了。现在有些女孩子,以露肚脐为美,我最是看不上了!来,让我教训她一下。”说着,蚂蜂“呲”地蛰了肚脐眼儿一下,飞走了。
女孩儿疼的“啊”地大叫一声,一看肚脐眼儿,又红又肿,恰似一个手枪眼儿。
听见女孩儿的叫声,几个男青年奔过来,大叫着,“找到了,找到受害者了。瞧,这就是罪犯打的枪眼儿!”他们盯着又红又肿的肚脐眼儿说。
女孩儿问:“你们说什么?‘罪犯’‘枪眼儿’,啥意思?”
其中一位回答说:“我们正在追击一名罪犯,他手里拿着一把手枪,要射杀一名女孩儿。你这里不是罪犯打的枪眼儿吗?”
女孩儿不耐烦地说:“你们搞错了。我这里不是枪眼儿,是肚脐眼儿;我不是被罪犯用枪打伤的,我是被蚂蜂蛰伤的。搞什么呀,搞?真是笑死人了!”
几位追击者,还是认真地看了一下女孩儿的肚脐眼儿。确认是蚂蜂蛰伤,而非子弹击伤后,才悻悻地离开。
肚脐眼儿愤怒地说:“我让你把我藏在衣服里,可你偏露!你瞧瞧遭的这份儿羞辱这份儿罪,孰可忍,孰不可忍!还不赶紧把我盖起来!”
女孩儿说:“盖起来?没门儿!遭遇这点事儿算什么,有什么大惊小怪的。追求时尚,难免要付出一点点儿自我牺牲,值得!”
她依然我行我素,穿着露脐装,露着肚脐眼儿,穿梭在城市的人流之中。
她要把追赶时尚进行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