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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牛男爵历险记

2012-08-28 10:32:16来源于:六一儿童网  我要挑错 我要收藏

序言:关于男爵
  《吹牛男爵历险记》是十人世纪德国作家毕尔格的一部《幻想故事集》。
  德国十八世纪闵希豪生男爵所讲述的荒诞离奇的故事,二百多年来,一直吸引着世界各国大大小小的读者,可以说是风靡全球。
  中世纪以来,德国就流传着许许多多的历险、吹牛的笑话、趣话和讽刺故事。十八世纪末期,一些幽默故事也已经采用了闵希豪生男爵自述其奇游经历的方式。这位男爵,当时也实有其人,全名为卡尔·弗利德里希·闵希豪生(1720——1797),他以吹牛和空谈闻名于世。如故事中所说,他也确实在俄国军队服务过,和土耳人打过仗。他回到德国后,从自己的经历生发开去,讲述了众多离奇古怪的故事。1785年,德国学者鲁道夫·埃利希·拉斯别(1727——1794)用英语写成《闵希豪生旅俄猎奇录》在伦敦出版。1786年,德国作家特佛里·奥古斯特·毕尔格(1747——1794)又把它译回德文,并增添了不少有趣的内容,在德国出版,名为《闵希豪生男爵历险记》。
  拉斯别的《闵希豪生旅俄猎奇录》,我国建国后曾根据俄译本转译为《敏豪生奇遇记》和《吹牛大王历险记》出版。本卷选用了王克澄的译本《吹牛男爵历险记》(收在上海译文出版社1982年出版的《0侯爵夫人》一书内),是译者根据毕尔格的德文本翻译的。
  这部德国人民十分喜爱的文学名著,主要是讽刺十人世纪德国上层社会妄自尊大、说空话的恶劣风气。自作品传世以来,闵希豪生男爵的名字就成了爱编瞎话的人和吹牛家的代用语,革命导师马克思在给恩格斯的信中,谈到一个资产阶级的小文人时就曾说:“这个人论撒谎真是个闵希豪生。”
  但是,这部作品的强大的生命力更在于它所展现别出心裁、引人入胜的幻想境界,大胆而又合乎人们心理逻辑的夸张手法,新奇的构思和隽永、风趣的用语。这些故事,一个个都可视作想象神奇的童话,这不但使当时专为儿童创作的作品黯然失色,时至今日,许多童话作家对它仍津津乐道,认为可以从中借鉴。所以,他被誉为十八世纪儿童文学的瑰宝,讽刺文学的丰碑。苏联无产阶级文学大师高尔基曾将它与歌德的 《浮士德》,莱辛的《解放了的普罗米修斯》等相提并论,说它是受到人民口头创作影响的“最伟大的书本文学作品”。
闵希豪生男爵的自述
  根据历代旅行家的记述,去德意志北部、波兰,库尔兰以及利夫兰等地区的道路,要比上节妇庙的途程,更为崎岖难行,可是我却很有把握:断定一人隆冬季节,那儿准被冰天雪地装点成平坦的大道,就无需沿途的各州当局为了造福人民,再行廉费巨款了。我就选定这个时光,离开了自己的故乡,到俄罗斯旅行去。
  我是骑着马去的,一般来说,只要骑马的人和马匹都过得硬,这便是最舒服不过的旅行方式了。因为,我这样一来,就不会在途中碰到德意志的任何邮政局长对我彬彬有礼地提出要求,最好为他办理某件事务;也不会遇见他的贪杯的下属,将我拖进每家酒铺子里。唯独我身上的衣服十分单薄,因此越是向东北方向前进,越难以忍受。
  这时,在这阴霾密布的天宇下,大地显得一片荒凉,人们可以理解,我那位可怜的老伙计,心头一定是挺不好受的!它躺在波兰荒无人烟的牧地上,劲峭的东北风席卷而来,它却裸露着身子,连一点遮盖的东西都没有,也无人怜悯,正冷得瑟瑟发抖。
  我对这可怜的牲畜,向来是爱护备至的。宁肯让自己的身体和内脏冻坏,也要脱下身上那件旅行用的大氅,给它披上。这时,天空里却响起了一个声音,它对我这侧隐之心极为赞赏,只听它说:
  “让它去吧,我的孩子,
  你好心是会有好报的!”
  我也不加理会,继续催马上路,直走到黑夜的帷幕在我四周徐徐降落。我看不到一个村庄,也听不见一丝声息。大地沉睡在一片雪海之中,我根本辨不清楚,哪儿是大道,哪儿是小径。
  走得人困马乏之后,我只好从马上跳下来,随手将自己的马匹,拴在雪地里一个像树桩般竖着的尖形东西上。我为了安全起见,把双枪挟在腋下,在相隔不远的雪地上,倒头躺下,睡得好熟,等我一觉醒来,已是日上三竿了。但是,当我发觉自己睡在一个村教堂的园子里时,心头好不惊慌!起先我连马匹的影踪也没见到,然而在这瞬间,却听得它在我的头顶上空连声长嘶。我抬头一望,见它被绑在教堂钟楼的风标上,颠倒挂着。我这才恍然大悟,知道了我目前的处境!原来是昨夜的大雪,把整个村子给埋了起来;过后天气骤暖,积雪慢慢融化,我在睡梦里悄悄地降落到地面上;至于在那黑夜的雪地里,我把它当作小树桩的那个劳什子,在那上面还拴着我的马儿,却原来是钟楼上的十字架,也可能是风标。
  我二话不说,随即举起火枪,打断了马的笼头,然后又高高兴兴地跨上马匹,继续我的旅行。
  从这儿启程,直到俄罗斯境内,我都是一帆风顺的,然而俄罗斯人在冬季旅行,已经不时兴骑马了。根据我的一贯原则“随乡入俗”办事,我就在那儿添置了一架小小的雪橇,套上我那独一无二的马匹,欣欣然向圣彼得堡进发了。
  如今我却再也记不清楚了,我当时在爱沙尼亚境内呢,还是踏上瑛格曼兰地界,然而在我印象中最深刻的,倒是自己厕身在一座阴森森的林子里,只见一头可怕的凶狼,由于天气寒冷,饿得发慌,很想饱啖一顿,所以风驰电掣般地追踪而来。我说什么也甩不掉它,眼看就要给它撵上了。我连考虑也来不及,急忙将身子向雪橇上平躺下去,而那匹马呢,我只好让它单独去应付一下,但愿有个两全其美的结果!
  事态的发展,完全不出我之所料,尽管我是不希望有这样的结局的:那头狼根本不把我这瘦小的身躯放在眼里,它四足一蹬,窜过了我的身子,向马儿疯狂地扑了过去,先是抓碎一层表皮,然后把那可怜畜生的整个臀部,一下子全都吞到了肚里,那畜生又是恐惧又是痛苦,拚命地奔跑。我就在这样的情况下,不知不觉地活得了性命,然后悄悄地抬起头来,心惊肉跳地向前边一看,只见那头狼正在步步进逼,吞噬着马的内脏。等它恰好把身子钻到了马肚里,我就以我独特的敏捷,抡起手中的鞭子,狠狠抽打它的皮子。它蒙在马肚内,遭到这种突如其来的袭击,险些把魂灵都吓出了窍;它只好竭尽全力地向前奔去,而那马的尸骸,这时却好地一下,倒向路旁去了,看哪!目前在我的车辕下,那头狼,竟当上马的替身了。为了报仇雪恨,我的鞭子不停地抽打,我以流星般的速度直抵圣彼得堡,路上既顺利又安全,喔,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想不到围观的群众,脸上竟一点也没有惊诧的表情。
  我的先生们,我决不会光是唠叨那些俄罗斯国家的豪华首府,以及她的宪法、艺术、科学和当地的名胜古迹等等,使你们感到无聊,我更不会向你们纵谈社会上种种招摇撞骗的行径和饶有兴味的冒险故事,尽管社会上的那班女主人公,经常用烧酒来款待她的客人。相反,我要使你们的注意力,全都倾注在那些伟大而高贵的人物身上,也就是马匹和猎犬身上,我在它们的眼中,始终是一位高尚的朋友;其次,要使你们注意到狐狸、狼和狗熊等那些动物,它们在俄罗斯境内,跟其他可供打猎的野兽一样,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要来得多哩!最后,要使你们注意到一些娱乐团体、骑士演习以及英雄业绩等情况,这些情况在那班贵族老爷的心目中,当然要比令人作呕的希腊语啦,拉丁语啦,要比臭气冲天的琐属小事,比如抹布、法国艺人的闹剧以及理发匠等等,更加合乎胃口。
  因为,在我应征入伍的前夕,需要待上一个时期,所以我一连好几个月,总是闲闲散散,自由自在,跟世界上最最高贵的容克混在一起,没昼没夜地挥霍金钱。有不少个夜晚,我是在牌桌上度过的,而有更多的夜晚,则是沉醉于酒杯的丁当声中。由于俄罗斯的气候寒冷,再加民族的习尚不同,烧酒在社交场合上的消耗量,大大超过我们这个省吃俭用的德意志国家;因此我不时在那儿见到一些人,他们拥有高尚的喝酒艺术,真不愧为一个真正的艺术家!不过,要是遇到一个灰胡子、紫脸孔的将军,他们就相形见绌了,那位将军喜欢在公开的场合,跟我们一起饮酒。据说他自从跟土耳其打仗以后,便丢失了前半个脑盖骨,所以每逢陌生人在座,这位老先生总是以最有礼貌的诚恳态度,表示他在餐桌上用饭,务必把帽子戴得严严实实的,他在吃东西时,常常一口气喝掉几瓶烧酒,然后按照惯例,再喝一瓶米制烧酒,作为结束,或者为了应酬,他也会开怀畅饮,喝个没完没了;但是,我们从来没见到他喝醉过。这件事说来你们是不会相信的。我的先生们,那只好请你们原谅了;这件事在起先连我自己也弄不明白;直到后来,我在无意中找到了一把钥匙,这才使我疑团顿释,了然于胸。那位将军喜欢时不时地掀掀自己的那顶帽子。他这样做,我是经常看到的,也认为无可厚非。当然喽,那无非是他感到额上暖和了些,多半是让他的脑袋透透气罢了。然而,我终究发觉,在他脱帽的同时,却连固定在帽上当前脑盖使用的那块银板,也给他一块掀了起来,而且还见到他喝下肚里去的那些烧酒,竟化作了一团烟雾,像一朵轻云,正在冉冉上升。这一下那谜底可揭穿啦!我便把这件事告诉了几位好朋友,在我讲的时候,恰巧是个晚上,我就自告奋勇,要通过实地试验,来证实我并非信口雌黄。于是,我拿了烟斗,走到那将军的身后,等他刚把帽子戴上,就用张纸片把那缕烟雾点燃了,嘿,我们见到了一片又新奇又美丽的景象!就在这刹那间,我们英雄头顶上的那股云柱,立即变成一道火焰,而浮游在他帽后发间的那部分烟雾,却化作了一团萤光,发出无比华美的蓝色火花,那比任何一位高洁圣者头上的光圈都要壮丽美观!我这试验是瞒不过那位将军的;不过他并没有半点恼怒的意思,却反而怂恿我们,不妨再行试验,好让他的仪表,显得格外庄严。
  这些有趣的场合,真是比比皆是,我对此也就毫不介意,因为我还想给你们讲些内容各殊的狩猎故事,我认为,那些故事才是稀奇古怪而又妙趣横生。你们不难想象,我的先生们,我的天赋是很高的,而跟我打交道的那些伙伴,也是精明强干的,而且广阔的林区,恰恰又是他们的活动天地。从我来说,林区的确为我提供了四时不同的旖旎风光,同时从中狩猎,我每次都获得了大量的猎物,正因为如此,我往往会沉浸在这些乐不可支的回忆之中。
  一天早晨,我从卧室的窗户里,望见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大池塘,里面挤满了野鸭子。我连忙从屋角里取了火枪,纵身跳到楼梯下,由于手脚过于忙乱,一不小心,竟把脸孔撞在门框上。嘿,眼前立即金星直冒!但是,我的时间是一刻也不容耽误的。我马上进行射击,然而,才把火枪对准目标,我却发觉因为刚才的猛烈一撞,连枪柱上的那颗燧石,也给震掉了,心头顿时感到莫大的懊丧。我该怎么办呢?在这紧要关头,是时不我待的。幸而我忽然想到刚从我眼里冒出来的那玩意。于是,我立即卸去枪上的引火盘,把火枪瞄准了那野鸭,又捏紧了拳头,放在一只眼睛的前边。随着狠狠的一拳,金星重又四下进溅,枪声却也响了起来。我这一枪,竟打下了五对野鸭,四只红颈鸟和三两只水鸡。英雄的行为往往诞生在随机应变之中。士兵和海员能够死里逃生,多半是依靠了它,而猎人之所以运气亨通,也得归功于它。

  有一次,我去打猎,只见湖里有好几十只野鸭,它们忽近忽远,游得很散,所以很难通过这么一枪,就把它们一古脑儿都打下来;而且事不凑巧,枪栓里只存下了最后一发子弹了。但是,我却巴望把它们统统弄到手中,因为就在最近几天,我要做个东道主,招待一大帮子至亲好友吃饭。
  这时,我忽然想起,在我猎装的口袋里,还留着一小块猪油,那是我随身携带的口粮。我拿这块猪油,缚在一根很长的牵狗索上,又把这根索子拉了拉直,唔,至少把它拉成有本来的四倍那么长短。我于是躲在岸边的芦苇丛中,将块猪油扔了出去,只见一只最近的鸭子,饥不择食地向我这边游来,一口将猪油吞到了肚里,我心里真有说不出的高兴。转眼间,其他的鸭子,跟着这第一只接踵而至,而缚在索子上的那块滑溜溜的猪油,根本没有被消化掉,很快就从鸭子的屁股里滑了出来,却又给第二只吞到了肚里,这样一只接着一只。不久,这块猪油在所有的鸭子肚内作了一次特殊的旅行,却依旧缚在那根索子上。而那些鸭子却好比线上的明珠,统统被串了起来。我欣喜若狂,把它们拖到了岸上,又把那索子往自己的肩上身上绕了六道之多,然后踏上了归途。我回家还有好一段路程,而这一大堆鸭子,对我说来,简直变成了一个不堪负担的累赘,所以说,虽是满载而归,却也苦恼非凡。但是,在我身上却出现了一桩怪事,把我从困境中立时解脱了出来。本来嘛,这些鸭子都是鲜蹦活跳的,在它们惊魂稍定,略事休息以后,就开始扑扇有力的翅膀,马上把我带入了九霄云外。
  要是他人,眼下就会变得一筹莫展。唯独我却能够根据当时的情况,因势利导,为我所用:我划动着自己的衣服下摆,朝着我居住的地方,腾云驾雾而去。片刻之间,已抵达我住房的上空,为了平安无事地降落到地面上,我便把鸭子的脑袋,一只只地折了下来,这样一来,我就又平稳又缓慢地通过我家的烟囱,掉到厨房的灶肚里,运气真好,那儿没有起火,所以我的厨子没有受到丝毫惊恐和惶惧。
  有一次,情况也跟上次一样,我曾猎得了一串松鸡。当时,我出得门来,打算把那管新猎枪试验一下,但没想到,我仅存的霰弹,已经用个精光,而这时打我的脚边恰恰掠过一群松鸡。最好弄它几只佐佐晚餐!这种愿望不禁使我急中生智,我的先生们,你们今后如要应急,我敢断言,我这方法,你们大可试得。我见那群松鸡在某处刚一停落,便马上把武器里的火药装好,手头没有霰弹,好在我手脚利落,连忙安上一根顶端削得尖尖的铁扦子,然后向着松鸡一步一步走去,它们正要振翅飞去,我就紧扣枪机,真看得我高兴万分,谁知我那根铁扦子,一下子就串上了七只松鸡,然后缓缓地掉落在不远的地方,事情也真叫人惊诧不置,它们怎么转瞬间就一起串上了铁扦呢!我不是说过吗?人生在世,要会动脑筋想办法。
  另一次,我在俄罗斯一座景色宜人的林子里,不意撞见了一头漂亮非凡的黑狐狸。它那身珍贵的毛皮,如果给枪弹霰弹打穿了个洞,那未免大可惜了。赖内克先生这时紧挨着树站停了身子。我立即让子弹退出枪膛,在里面放上一枚结实的木钉,药线点着后,打得也真有本领,我这一枪,马上就把它的尾巴牢固地钉在树上。然后我从从容容地走到它的跟前,抽出猎刀,在它的脸上划了个十字,回手抓起鞭子,把它从那张漂亮的毛皮里打得逃了出来,喔,这种有独到之处的鞭打技巧,看来是件真正的乐事和旷世的奇迹。
  偶然和运气往往可以弥补某些不足之处。关于这一点,我没有多久,就遇到了一个具体的例子。我进入密密的树林,望见一头小的公野猪和一头母野猪,它们一前一后迎面走来。我的子弹却没有命中。小公猪不管三七二十一,径自往前边走了,老母猪驻步不前,一动也不动,宛如被打牢在地面上似的。我走近那音生一看,却发觉它是一头瞎眼的母猪,它本来”咬住了那小公猪的尾巴,小公猪为了尽孩子的孝道,只好陪着母亲一块行走。我那发子弹恰巧从它俩当中穿过,打断了那根牵引的玩艺儿,所以老母猪依旧咬着那尾巴的梢端,这时,它缺少引路开道的儿子,只好裹足不前了。我于是凑个现成,走去抓住了小猪留下的那段尾巴,不费吹灰之力,牵着那失助的老母猪口到家里去了。
遇到母野猪,已是十分令人害怕,要是公野猪的话,那就更加凶暴,更加危险了。从前,我在林子里也曾遇见过一头,真是倒霉,我当时既没有力量向它进攻,也没有本领保卫自己。正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我还算机灵,将身子躲到树后,那头怒不可遏的野兽,却用尽乎生之力,从旁边向我直扑过来。但是,它非但没有碰到我一根毫毛,却把副牙齿深深地嵌到了树里,使它一时无法马上拔出来,更无法重新向我袭击。哈哈哈!我心想,这一下我可把你逮住啦!我二话不说,随即拣来一块石头,着着实实在上面捶了几下,将它的牙齿敲得更深,使它永远也拔不出来。这样一来,它只好乖乖地等着,直到我 从邻近的村子里。拿了手推车和麻绳来,把它生擒活捉回去。这件事干得真出色!
  我的先生们,圣·霍佩格斯是猎人和射手的神圣的保护神,关于他的圣迹,毫无疑问,你们所听到的,不会少于他在林子里遇见的那头美丽的公鹿,那头公鹿在它的一对枝角中间,还竖着一个圣洁的十字架。多少年来,我和几位要好的朋友,一直供奉着圣·霍佩托斯的图像,而且我们在庙宇里,见到那公鹿的画像,又在圣·霍佩托斯麾下骑士们的纹章上,见到那公鹿的绣像,这又何止千百遍哩!所以说,凭我的荣誉和良心而言,我,这个正正派派的猎人,也很难弄得清楚,这种戴着十字架的公鹿,到底是在中古时候就已问世,还是直到今天才出现的。但是,最最理想的,还是请你们听听我亲眼目睹的事情吧。有一次,我才把自己的铅弹全部用光,不料却碰上一头全世界最神气的公鹿。它瞧着我的眼睛,一副若无其事的派头,仿佛它肚里早已有数,我是囊托空空。这时,我在猎枪里装好火药,又加上满满的一把樱桃核,至于樱桃肉,由于我眼明手快,早被剥得干干净净。我把一枪膛的东西统统打了出去,正好击中在它那对枝角间的额上。这一枪固然打得它有些晕头转向——它脚步跟跄——然而,终于飞也似地逃跑了。一两年后,我又来到这座林子里行猎;你们看,前面出现了一头斑斓绚丽的公鹿,鹿角间还有一枝十只来高的樱桃树,长得却十分茁壮。我立刻想起了上次的冒险行径;我却早把这头公鹿看作是自己的合法财产,因此一枪就把它打倒在地,这样,我不仅马上就有烤肉吃,而且还有樱桃汁喝;因为满树挂着累累的果实,如此鲜美的果实,打我有生以来还从未尝过哩!谁能够坦率地说,真的没有一位热情而高洁的猎人,一位对狩猎颇有兴趣的修道院长或主教,他不会通过我这种方式方法,一枪把那枚十字架,不偏不倚地射在圣·霍佩托斯鹿的枝角间呢?历来,这些先生之所以闻名于世,就是因为他们有胆识,敢于为带角的公鹿栽上这枚十字架,而且还有部分的影响一直流传至今哩!再说,一个有英雄气概的猎人,如果遇到困难,哪怕有性命出入,他也等闲视之,他,总是先干了再说,就是放弃今后任何飞黄腾达的机会,他也在所不惜。这样的情况,我曾试过好几回,却感到甘之如饴。
  譬如说吧,对下述的状况,你们会有什么意见呢?有一次,天空晴朗,我随身携带了火药,在波兰的一座林子里漫游。正要回家的当口,迎面却走来了一头非常可怕的狗熊,它张开血盆大口,妄想把我一口吞下肚去。我有点心慌,翻遍了我所有的口袋,再找不到一点火药和铅弹。除两颗在万不得已才使用的燧石,旁的什么也没有。我就拿出其中的一颗,对准猛兽张开的嘴巴用力一扔,正好扔进了它的咽喉。也许感到浑身有点不舒服吧,这只狗熊把身子掉转过来,于是,我又一甩手,将另一颗向它的肛门扔去。事情也真是巧,手脚又干净利落!这颗燧石进入肛门后,却跟早先在肚里的那颗撞个正着,火,马上着了起来,随着一声巨响,那狗熊被炸得血肉横飞!人们说,第一颗使用得这样的得心应手,而更惊险的,却是要让那第二颗正好碰在一起,这样,显然把那位粗暴的学者兼哲学家,一下子就炸到了半空里——尽管我这回死里逃生,安然无恙,不过,类似这样的花招,今后我是决不想再度使用的,而且手头没有其他的防身武器,就别去找狗熊的麻烦。
  但是,我的时运不是挺顺利的,当我在那些最残暴最危险的猛兽面前,自己显得无能为力的时候,它们却偏偏向我突然袭击,仿佛通过它们的本能,已经猜透了我手无寸铁似的。记得有一次,我为了把块燧石磨得更锐利些,刚刚从猎枪上把它旋了下来,谁知一头大得怕人的狗熊,却从我对面蹒跚地走来。这时候,我唯一能够办到的,就是尽快地逃到一棵树上去,以求保全自己的生命。可是,不幸得很,由于只顾往上爬去,不慎把我刚才用过的那把小刀,一下子掉到了树下,这时,我手头没有任何家伙可以用来旋上那个螺丝,而且要旋上那个螺丝,又是十分困难的。那头熊却依旧站在树下,我随时都会遭到它跟踪追迹的危险。根据我以往的经验,这时可把我的眼睛打出火来,但我对此却又不屑一干,因为从我来说,过去很少考虑种种不利的因素,所以每来这么一次,总是将自己的眼睛打得好痛,直到今天,隐痛还未完全消除。我用渴望的眼光,望着笔直插在雪地上的那把小刀;但是,光有这种渴望的眼光,却丝毫无助于我的大事!我终于想出了个办法,真是妙不可言,也是我福至心灵!我摸准了小刀把柄的那个方向,然后以射线的形式,尿出了一泡小便,大凡人们受到极度的惊吓,小便的储藏量也变得相当充裕。天气也刚刚冷得可以,我那液体的射线,立即滴水成冰,不用转眼工夫,在我小刀的柄上,却长出了一道冰凌,一直伸展到最低的树丫上。我便握住了那长出来的刀柄,将我的小刀提了上来,这虽然易如反掌,却也需要谨慎小心。我才用时小刀把燧石旋上,那熊先生已经爬上树来。说真的,我想人为了恰如其分地掌握时间,也必须要像熊那样的聪明,我便用一颗表示欢迎的子弹,奉送我们这位棕熊师傅,好使这位棕熊师傅,永远忘掉它的爬树本领。
  从前——那是在我新婚后不久——我的妻子兴致很好,定要出外打猎去。我策马先行,做些探索工作,没有多久,我的猎犬已经猎得了好几百只松鸡。我等了我妻子好久好久,她分明同我的少尉侍从,我的马夫等人,跟在我后边来的嘛,但我至今没见到她的影踪,也没听到她的声息。我终于等得不耐烦了,便从原路踅了回去,还未走到一半的地方,耳畔却传来一阵隐隐约约的抽泣声。听起来它好像就在眼前;然而到处也瞧不见一个人影。我纵身下马,把耳朵贴在地面上,我不仅听得从地下发出来的悲悲切切的饮泣,而且马上明白过来,这就是我妻子、少尉侍从和马夫的声音。我便回头一看,发现在不远的地方,有一个矿井的入口处,我这才恍然大悟,遗憾得很,原来我那苦命的妻子及其侍从等人,就是从那儿掉进去的。我风驰般地奔到就近的村子里,把些矿工唤了来,他们不知花了多少时间,搞得精疲力竭,方才把那些不幸的人,从九十来克拉夫特深的矿井里营救出来。第一个挖出来的是马夫,然后是他的马,继而是少尉侍从及其马匹,最后才是我的妻子和她那匹土耳其马。总的说来,这件事故使人感到最奇怪的是一人和马匹虽然掉进了深坑,除去一些零星物件,几乎没有受到什么损失,然而比较严重的,倒是他们遭到一场难以形容的惊吓和苦难。现在,你们不难想象,这次行猎只好暂时告一段落了,而据我的猜想,你们因为只顾听我娓娓讲述,早把我那头猎犬给忘了,从而也不对我加以抱怨,说我怎么把它也疏漏了呢!由于公事缠身,我第二天一早就出门去了,一直经过了十四天,方才回到家里。我到家已有好几个钟点了,却始终没见到我的狄安娜,心里不禁懊恼得很。家里没人关心它,却以为它是跟着我一起走的,眼下找不到它,使我极度悲伤。我终于想起来啦:那狗儿也许依旧耽在那松鸡的所在吧?希望和担心驱使我脚不停地向那儿赶去,瞧啊!我真有说不出的一团高兴,那狗果然还站在十四天前我把它遗忘的那个地方。“啵,”我才唤了这么一声,它就一骨碌爬了起来,我又打了一枪,二十五只松鸡立即归我所有。但是,那可怜的畜生面对着我,连爬也爬不过来,它疲惫已极,又饿得发慌。为了把它带回家去,我就将它放在我的马上,你们很容易想到,尽管我坐得很不舒服,心头却是乐滋滋的。经过几天精心调养,它又如过去那样,变得又神气又活泼,过了几个星期,它帮我解决了一个疑难问题,要没有它助我一臂之力,我怕一辈子也猜不透的。
  事情是这样的,我追踪一头兔子,已经整整两天了。我的狗老是把它引到我的前边来,我却始终无法很好射击。着了出法吗?我向来是不相信这一套的,再大的世面我也见过,唯独在这儿,仿佛我的五官已经不管用了。但是,那兔子毕竟走近过来,跑进了我的射程。谁知它跌倒在地上,你们可知道,我这时发现了什么新花样?原来我那兔子,它身子底下当然有四条腿,而在它的背上,却还有四条腿。下面那两双跑累了,它就像个俯泳仰泳都能掌握自如的游泳健儿那样,就地这么打了个滚,又用新的那两双,重新飞快地跑起来。即使在后来,我也从没发现过这种类型的兔子,要不是我那狗儿有这样非凡的天才,我也休想把它逮住。既然这条猎犬的才具,远远凌驾于它整个祖辈之上,我就不得不考虑,用“举世无双”这个激号赐给它,而能够与它争夺这份荣誉的,也只有我昔日豢养过的那头“追风”了。说起“追风”这头小畜生,受人注目的,并非是它的外貌,却是跑时的那种速度。先生们一旦见到了它,一定会叹为观止的,而且对我这样喜欢它,经常与它一起出外行猎,也就不会感到奇怪。它跑时快得出奇,为我执行任务,不管次数多频繁,不管时间多长久,它那四条腿,自始至终紧紧地贴拢在肚皮底下,就是在它生命的最后阶段,我还把它当作搜索獾狗用的猎犬,它为我担任了这一项差使,一直干了好几个年头。
  另一次,简直没想到,一头恶狼竟把我逼得走投无路,我只好从自己的本能出发,一拳打进了它张开的嘴巴。为了自身的安全,我把拳头越伸越进,几乎使我的胳膊一直伸到了肩胛的地方。但是,这时该怎么办才好呢?绝对不能说,我在这种孤立无助的情况下,却反而感到惬意。我所想到的只是,目前正在跟狼对峙!我们眼睛看着眼睛,彼此都是恶狠狠的。要是我把胳膊缩回来,那猛兽准会疯狂地向我扑来;从它怒火燃烧的眼睛里,我一点不差地看到了这一层。不久,我抓住了它的五脏六腑,像翻手套那样,把它外面的身子翻到了里面,然后把它扔在地上,让它在那儿躺着。
  至于这种绝招,是万万不能用在一条疯狗身上的,这条疯狗后来不久,在圣彼得堡的一条小巷里与我不期而遇。我想,跑吧,我是搞不过它的!为了跑得很有体面,我把身上那件外衣一扔,自己则飞快地躲进了家里。事后,唤来了我的仆人,去把那件外衣拣了回来,并跟其他的衣服一起放在壁橱里。第二天,听得我的约翰尼斯大声狂喊:“我的上帝,男爵先生,您的外衣发疯啦!”我可吃惊不小。
  我忙不迭地跳到他的身边,发觉所有的衣服,全被那上衣撕得粉碎。那家伙周详地告诉我说,上衣发疯了。我还亲自走上前去,它正扑到一件十分精致的新礼服上,简直没有一点怜悯心,没头没脑在那儿乱咬。
  在上述的所有事件中,我的先生们,我虽说运气都是很好的,但是,每次在千钧一发之际,能够化险为夷,这多半还得依靠偶然性,而这偶然性之所以能够得逞,关键还在于我的勇敢和智慧。如果两者兼而有之,谁都知道,那他稳能当上一个幸福的猎人、海员和士兵。但是,如果有一位猎人、海军司令和将军,他性情冒失,又容易屡犯错误,那么除了随处依靠这种偶然性,依靠他自己的命运之外,还得很好考虑一些立见功效的办法,和配备一些马到成功的工具才好。我呢,就没有这些可指摘的地方,因为我一直是名扬四海的,这不仅由于我的马匹、猎犬和枪支都是最高级的,而且由于我对这一切事情都有一套与众不同的本领,所以不是我吹牛,只要在森林里、牧场上以及田野间,一提及我的名字,大家全都有很多的回忆。我虽然不像耽于豢养犬马、耽于行猎的那些贵族,终日为我的马厩、狗窝以及枪械库忙忙碌碌;但我却也喜欢自己的那两头狗儿,它们为我做事,真是赤胆忠心,使我永远也忘不了它们,趁今天这个机会,让我谈这么一二件小事吧。其中有一头是猪犬,它不知道疲劳,警惕性很高,干事小心谨慎,因此只要任何人看上它一眼,我不免会产生嫉妒。不管白昼和黑夜,我随时可使唤它:到了夜晚,我点了盏灯笼,挂在它的尾巴上,我就能够称心如意地行猎,而且比白日还要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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