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幼儿受伤以后

2012-07-14 19:37:55来源于:六一儿童网 下载此教案 我要挑错 我要收藏

本文Tag标签:案例,—,幼儿,受伤,以后


导读: A幼儿与B幼儿平时在幼儿园里是一对好朋友,经常一起玩游戏,有时也会因一些小事而发生争执。这一天,他们为了一件玩具吵了起来。



A幼儿与B幼儿平时在幼儿园里是一对好朋友,经常一起玩游戏,有时也会因一些小事而发生争执。这一天,他们为了一件玩具吵了起来。争吵之中,A幼儿在B幼儿的腿上抓了一道伤痕,B幼儿也不甘示弱地抓伤了A幼儿。由于幼儿并没有向老师报告这件事,老师完全不知情,直到双方家长来接孩子时才发现各自孩子身上的伤痕,于是双方家长就争吵了起来。老师则认为孩子已经交到了家长手中,幼儿又不曾向她报告,故把这件事置身事外,并没有对这件事进行调查和劝架的疏导工作,导致双方家长越吵越激烈,谁也不肯让谁。A幼儿的家长甚至还恐吓B幼儿的家长说:  “如果我的孩子有什么问题,你的孩子也别想活!”结果,B幼儿的家长就因为这句话感到既害怕又担心而报了警。
分析与思考  
  这起纠纷刚好发生在星期六下午,  园长已经离园。园长在星期一上课时间获悉此事后,便立即采取补救与协调工作。园长首先向两位幼儿的负责教师师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  再把两位幼儿叫到办公室来,在检查他们伤势后,详细对证事情发生的经过与两位幼儿在事情发生后的反应。园长发现除了伤痕还没有痊愈外,这件事对两位幼儿幼小的心灵也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
  于是,园长电约双方家长亲临面谈。园长先代表园方与幼儿的老师向他们道歉,并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向双方家长叙述一遍,然后进行劝说,分析报案对事情造成的严重性,让家长意识到事情的僵化与双方家长的争吵对幼儿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促使他们去销案。
双方家长在园长的协调下,彼此敌意也渐趋缓和;同时家长也觉察到这两天(星期六、星期天)孩子的确寝食难安,失去了原有的天真与活泼,对孩子的身心的确起了不良影响。斟酌情况后,他们都表示愿意销案和解,冰释前嫌而A幼儿与B幼儿看见家长握手言和、重归于好,心中的恐惧与不安顿时消失,  他们的脸上再现灿烂的笑容。这起冲突与纠纷在园长的耐心调节与诚挚致歉的工作原则之下,终于取得了家长的谅解和接受,双方家长与幼儿带着舒畅与平静的心情离开了幼儿园。我认为,针对文中问题,所应采取的措施如下:
1.强化岗位责任制  
  园长有必要强化园内教师的岗位责任感,使教师明确其职责,增强责任感。本案例中:家长的争吵虽然是发生在放学后的时间,但家长发生争吵的起因却是幼儿在园内发生的纠纷事件,教师本身应该自觉其责任意识,立即采取适当行动,  让双方家长面对面地了解事情的真相,避免互相指责、谩骂。教师需把握时机,让家长们心平气和地聆听解释,  同时还要设法从中斡旋,促使大事化小、小事化无,而不是采取不闻不问、置身事外的态度以致把事情闹到警察局.
2.明确幼儿园以保教或教养工作为中心的宗旨  
  幼儿园应让家长明确幼儿园的任务是:依据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以促进幼儿身心的和谐发展。两幼儿争吵与打架的行为是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也是幼儿学习如何形成良好的社会适应性的过程,是幼儿个性品德锻炼与实习的机会。身为家长与教师,  不可一味地呵护着他们,应该培养幼儿的独立自主性,使之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家长和教师不必为之而小题大做,  动怒气、动干戈,这对幼儿的身心发展与成长是有害而无益的。
3.做好家长工作是当务之急  
  园长从这件事情得到一个启示:成立“家长委员会”是当务之急。幼儿园有义务主动承担指导帮助家长的责任。建立家长委员会,可以加强家长与幼儿园的联系。无论是幼儿与幼儿还是教师与家长,出了问题都可以通过这个渠道使幼儿园与家长达到相互了解、理解,建立一种相互信赖的关系,从而迅速而有效地采取适当的措施与行动来解决矛盾,困难与纠纷。正如这起事件,如果有家长委员会去处理的话,事件就可以迎刃而解,  幼儿的身心也不至于受到伤害。
  案例编评/何秋燕
  
——摘自《幼儿园管理案例及分析》
张燕 邢利娅 著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