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本市学校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预防工作的通知

2013-09-01 23:39:02来源于:六一儿童网 下载此教案 我要挑错 我要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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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目前正值冬春交替之际,是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高发


  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目前正值冬春交替之际,是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学校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预防工作,确保学生身体健康,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履行职责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工作为重点,加强学校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预防和管理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处置工作。

  二、加强检查,确保安全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和《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会同卫生行政部门,认真检查学校的卫生设施、餐饮设施、生活饮用水设施和消毒设备等设施的安装、使用是否符合要求,尤其要关注农村地区学校和农民工子女学校的相关情况。

  三、加强学校卫生防病和健康教育工作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在辖区县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各级各类学校有关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等专题的培训,充分利用教育信息网覆盖面广的优势,向师生传授有针对性的科学防病知识,做到“校长清楚、教师精通、广大学生知晓”,增强师生的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培养学生养成对自己和他人健康负责的卫生观念。同时,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告家长信等形式,向家长讲解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基本知识、要求和措施。

  四、加强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工作

  学校要认真落实晨检制度,对因病缺课及有发热、头痛、流涕、鼻塞等症状的学生做到及时发现、及早隔离、及早诊治。学校应根据辖区卫生部门的要求,按时上报学生缺课资料,配合卫生部门重点做好因呼吸道传染病和感冒的缺课核实工作。

  五、加强校内防控工作

  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教室开窗通风,做到每天两次,每次不少于10分钟。要督促学生勤洗手,保证学生每天有充足的饮用水。认真落实学生每天的体育锻练时间,减少学生参与人群较为集中的室内聚集活动。教育学生不带病上学,对有流感症状的学生要劝其及时就医并在家休息,待体温恢复正常2日后方可返校上课。

  六、落实报告制度

  学校要加强与辖区卫生部门的联系,积极落实学校传染病或不明原因疾病流行的通报制度,发现疑似病例要立即报告所在区县教育和卫生部门,同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疫情调查和处置工作,共同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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