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组合形式在活动中的运用

2013-09-01 23:43:28来源于:六一儿童网 下载此教案 我要挑错 我要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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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群体组合形式在活动中的运用合作是交往中的灵魂。如何合作,除有玩具、活动器具等物质作为媒介外,更主要的是共同的活动需要、活动内容


群体组合形式在活动中的运用

合作是交往中的灵魂。如何合作,除有玩具、活动器具等物质作为媒介外,更主要的是共同的活动需要、活动内容及目标,而共同的内容和目标犹如一根红丝线串联着幼儿个体的行动。为此,我们在各种教育中常以多种小组活动形式来让幼儿积累同伴间相互合作、谦让、共享、服从、支配等经验,感受每个人都需要的同情、宽容、安抚,从而体验群体生活带来的快乐。现将我们常用的几种小组形式、特点介绍如下:  
一、“相对稳定”类组别  
1.以桌为单位的小组。是指幼儿日常进餐、绘画、手工等活动时围坐一桌的几个人。特点:组员相对稳定,人数相对固定(一般为4~6人)。组员间相互熟悉,容易统一行动。由于小组长是轮流制,故每个孩子都能体验领导者和被领导者的角色。因为幼儿要完成共同的内容,实现共同的目标,必须在支配与服从中学会调适自己。这种组别确保了幼儿自始至终有一个群体感,有效地促进了群体活动过程中的协调性和合作性。  
2.男女孩子组。班内幼儿以男女性别归纳为两大组。男女孩子分组活动比较适宜于体育活动。操作类活动,并且往往带有竞赛性。以便幼儿互相看到对方的优劣势,以事实为依据鼓励幼儿互相学习对方长处,克服自己的短处,其真正意义上是能让男女孩子增强“我能”“我也行”的自我意识。  
3.以座位排列分组。全体幼儿按身高,平均地分成两大组。这种组别最大特点是人数均衡,各方面能力接近,常用于比赛性的活动中。虽然有时不可能完全一组对一组集体行动,但可以两组中个体对个体进行比赛,每个个体的成败又影响到小组的最终成绩。如:拍球比哪个组及格人数多等。使幼儿知道每个人的行为将影响小组集体的胜负,使幼儿的个体行为与群体挂钩,引起幼儿对自己行为的重视和对他人行为的关注。  
以上三种组别,尽管各有特点,但都属相对规则、相对固定的组型,活动中的合作性也易体现。  
二、“相对自由”类组别  
1.组长选组员。指教师在布置活动任务后指定一位较为能干的幼儿任组长。再由这位组长自由选组员,共同商议后去完成任务。这种形式无论对组长还是组员都有互相选择的机会,常见到组长挑到组员后,组员不愿参加。也有因某个幼儿给同伴印象不佳而无人选他的情况。  
2.组员选组长。组员由教师指定,再由组员自选组长。这种组别在选组长这一环节中磨合时间最长,这给幼儿对自己能力的认定和对同伴能力的认定无疑是最好的锻炼。  
3.自选组员自定组长。教师只给一个小组人数,由幼儿自定小组成员,定后自选组长。在小组成员自定时,幼儿日常的自然亲近关系一目了然,好朋友马上会走到一起,也容易默契,而最后几位组员的选定,常常争议纷纷。  
“相对自由”类小组的这三种组别形式,主要特点是充分展示了幼儿的自主性,尤其是第三种形式更彻底自主。正因为自主,幼儿的日常人际交往经验得到了充分的展现,幼儿对自己行为的认知也在同伴对他的确认中重新感知。  
幼儿的合作是个性差异的磨合,认知水平的相互调节。有时成功有时失败,但无论成功或失败,幼儿都是在不协调中求协调,协调中又产生新的不协调,在这样的循环中幼儿学会了争议。让步、宽容、统一、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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